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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嫌犯到现场重演作案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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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朝鲜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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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网】 警方给嫌犯戴帽子和口罩的做法在韩国引起了争议。 看似电影一般的重演犯罪经过的意义在哪里呢?
4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京畿道高阳市大化洞S公寓。企图绑架十岁女童并实施性暴力的犯罪嫌疑人李明哲(41岁)为进行现场验证而露面。
他身穿犯罪当时所穿的外套和牛仔裤,头戴画有秃鹫图案的帽子。由于眼睛以下戴着白色口罩,帽沿压得很低,所以根本看不到他的脸。戴着手铐的手也被白手帕遮住。在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调查机关根本不会给犯罪嫌疑人戴帽子和口罩。他们会对媒体公开犯罪嫌疑人的容貌。
李某首先重演了跟随受害者A某走进公寓走廊,然后一起乘坐电梯的情景。A某由身穿白色连衣裙的人体模特代替。李某还重演了在电梯里用刀威胁A某后,多次对A某拳打脚踢,并在三楼强行将A某拖出电梯的场面。
▲4日下午3时左右,一山小学生绑架未遂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明哲(41岁)在京畿道高阳市大化洞公寓的电梯内重演威胁A某(10岁)的情景。本报记者 蔡承雨摄影
20多名居民在公寓门厅外观看罪犯重演作案经过,并要求公开李某的容貌。居民们纷纷对警察高呼“摘掉面具”、“公开容貌”等。
居民姜美子(女,40岁)说:“这样遮住他的脸,如果这个人再进入我们公寓到处乱窜,我们能认出来吗?”
警方内部也发生了短暂的争吵。有人认为,应该像作案当天从公寓后门逃跑时摘掉帽子那样,重演作案经过时也摘掉帽子。但最后,李某还是没有摘掉帽子,而只是用手抓住帽子前沿。
警方表示,如果摘掉帽子和口罩,就会露出容貌,所以只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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