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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假结婚被揭发 沦落无国籍之身四处漂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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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朝鲜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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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在中国的朝鲜族金某没有国籍。因此没有居民身份证,也不能加入医疗保险。在韩国金某用自己的名字做什么事都不方便。金某的账户中有100多万韩元,但上月去银行取钱却没有取到。由于金某忘记了密码,银行柜台要求金某出示身份证,但金某无法办理身份证,因此不可能取到钱。
同样出生于中国的朝鲜族韩某(家庭保姆)去年7月为了回中国看望自己的儿子在通过仁川机场出境时被抓,目前被收容在清州外国人保护所。被收容在外国人保护所的通常是非法滞留在韩国国内并被抓的外国人,但韩某却是在出境过程中被抓。她同样也是无国籍者。韩某试图通过用过去的韩国国籍办理的护照出境,但在出入境审查时发现已被剥夺国籍。
无国籍者与非法滞留的外国人相同,是无法在韩国合法滞留,属于强制驱逐对象。
事实上,非法滞留的外国人尚且有被遣返的国家,而无国籍者却没有去处。由于原国籍也被取消,连去处也没有。因此韩某在缴纳1000万韩元保证金后获释。但这也存在期限,每六个月就要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延长允许“在外”生活的期限。
获得韩国国籍的中国朝鲜族正在与日俱增,但在获得韩国国籍的过程中犯下错误而沦为无国籍者的人也不在少数。国内无国籍者大部分是与韩国人结婚后放弃原国籍并获得韩国国籍的人,但由于假结婚事实暴露而被剥夺国籍。其中大部分是中国朝鲜族同胞。她们选择了最容易获得国籍的方法,但最终却沦落到连去处都没有的地步。按摩师金某和家庭保姆韩某就是一个代表性的例子。
据法务部统计,滞留在韩国的无国籍者截至2月末共有210人。但法务部也承认这并不是确切的统计数据。法务部负责人表示:“取消国籍最终由法院裁决,但裁决结果未及时通报行政机关的情况非常多,因此实际上比这要多得多。”
在京畿道议政府经营一家小酒吧的李某也是无国籍者。她因向给自己介绍配偶的中间人付钱的事实暴露而被剥夺国籍。
李某说:“结婚至今已有十年。只因不懂法而向中间人付钱,就被判定为假结婚。”沦为无国籍者后,李某根本无法独立活动。酒吧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经营,也无法探望中国亲属。家属中只有李某的医疗保险被中断。李某还说:“过去能做的事,现在都做不了。由于怕被讯问,在街上看见警察都要回避。”
法务部就无国籍者问题表示:“通过法院判决被剥夺国籍的人不能再获得国籍。只能先恢复中国国籍后,再申请韩国国籍。”
然而,实际上这并不可行。首尔朝鲜族教会牧师李浩亨表示:“中国政府恢复放弃中国国籍后又被剥夺韩国国籍的人的国籍这种事例至今未曾出现。”中国驻韩大使馆对此表示:“请向外交部咨询。”
换句话讲,无论在韩国还是在中国都很难恢复国籍。因此,出生于中国的朝鲜族无国籍者向韩国政府和人权团体寻求帮助。议政府李某称:“之前还去过人权委员会,但以‘不是韩国国民,因此没有办法’为由置之不理。”虽然活在这个世上,但却像“幽灵”一样到处漂泊。
朝鲜族教会牧师李浩亨还表示:“国家谨慎处理国籍问题是好事,但应将中国朝鲜族纳入我们的羽翼下。此外,从人权角度出发,也应制定针对这些人群的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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